被滥用的番茄工作法?

李长太

李长太2022.12.05

  • 2133
  • 0
  • 0
被滥用的番茄工作法?

ZARAH

标题所说的“滥用”,含义是过度使用,在不适合的条件和场景下使用。

说到番茄工作法,一回想,自己实践有10多年了。《番茄工作法图解》这本书是在2011年2月出版的,我是在当年10月份阅读后,开始长期实践的。

那时候,和身边的朋友聊起番茄工作法,朋友们都是一脸茫然。现在呢,和身边朋友说起番茄工作法,大家都会分享不少自己的经验和技巧。

 

这里呢,补充一个小知识,番茄工作法的发明人,是《番茄工作法》一书的作者弗朗西斯科·西里洛,并不是《番茄工作法图解》的作者诺特伯格(Staffan Noteberg)。

诺特伯格是番茄工作法的早期实践者,根据自己的实践经验,出版了《番茄工作法图解》一书。《番茄工作法》一书翻译为中文比较晚,所以很多朋友都是通过《番茄工作法图解》学习的番茄工作法。

 

可以说,番茄工作法确实帮很多人提升了专注度,提升了效率。但是随着番茄工作法的普遍推广,我也看到了一些朋友,误用了,或者说滥用番茄工作法。

如果把番茄工作法比作一种药品的话,是有适用范围的,如果超出了适用范围使用,反而会降低效率。

那么番茄工作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?

这就要说到番茄工作法的起源了,《番茄工作法》的作者弗朗西斯科·西里洛,最初遇到的问题是思路飘来飘去,无法集中精力做事情,一天下来也没什么收获。所以呢,用番茄工作法,限定自己在一个时间范围内(比如25分钟),集中精力做一件(或一类)事情。

 

这样呢,一天下来,自己可以集中几个番茄做事情,一方面工作上有所收获,另外自己内心也有成就感。

 

其实,这就代表了番茄工作法的起源:为了排除干扰,或者说抵御干扰,专心做点事。这些干扰,可能是外部,比如手机里的信息。也可能是内部,自己头脑里的杂念、想法。番茄工作法,会提示我们,尽可能在当下,专注于眼前的事,不要分心,完成了这个番茄再说。最终帮我们获得了平静、专注的工作时间,获得了对时间的控制力,一天的成果自然也多了,而且还可以通过完成了几个番茄时间来评估一天的表现,非常直观,也很有成就感。

 

虽然番茄工作法这么好,但不是万能和万用的,不是适合所有人、所有场景的。番茄工作法,应该结合自己的情况,嵌入到整体的个人管理系统之内,而不是作为全部。

 

番茄工作法目的是帮那些无法专注的人,达成25分钟的专注,从无法集中精力到可以集中精力25分钟。

 

但你目前的专注度水平本身就很好,比如可以一次专注50分钟呢?我在个人效能训练营的课程中就发现,很多学员的专注力很好,可以一次专注一个小时以上,还在使用番茄工作法,25分钟停下来一次,我只能说,这是一种自虐。

 

因为25分钟的工作被打断后,再回到原来的工作状态,是需要一定时间的,也可能无法达到之前那么好的状态,也比较难以进入“心流”状态。

接下来,要介绍一下“心流”。

心流(英语:flow) 在心理学中是指一种人们在专注进行某行为时所表现的心理状态。《心流:最优体验心理学》

心流,可以理解为把专注力发挥到极致的“最优体验“,也可以可以理解为全神贯注的一种状态下,这种状态,有点像计算机CPU超频,或者说汽车使用了涡轮增压,比常规的状态更好,更有创造力,更有效率。

 

因此,对于原本专注力就比较好的朋友,我比较建议的是,先结合自己办公环境的、身体状态设定一个时间上限,比如60分钟(设定闹钟),然后在这段时间内,专心思考,尽可能进入心流状态,在心流状态下多产出一些优质的成果。

 

时间还没到60分钟,事情做完了,或者累了,就停下来。到了60分钟,事情没做完,状态还很好,但是为了身体的健康,无论如何要活动和放松一下了。这样的方式,一天之中,在心流状态的时间会更长,产出的优质成果会更多,内心也会更愉悦。

 

可以说,这个世界不缺少普通的工作成果,而是缺少优质的工作成果。你的价值取决于你能贡献出多少优质的工作成果,而不是你完成了多少个番茄。

 

具体说一下改进的办法,有两种。

第一种方式:

你可以考虑将一个番茄钟调整为更长的时间长度,比如60分钟。当然,这种方式并不完美,会有一些不足,那就是,如果你55分钟做完了事情,剩下的5分钟怎么办?你用了65分钟做事情,多出的5分钟怎么办?怎么统计?

 

第二种方式:

也可以用《奇特的一生》中提到的时间记录法,然后辅助一个倒计时闹钟提醒(目的是活动身体),一天结束的时候,统计下总体专注工作时长。这种方式,没有数几个番茄时间那么直观,但整体来说,效果更好。

 

每一种方法,包括大家熟悉的番茄工作法、GTD、思维导图,都有其适用范围,不是万能的。我们需要理解其来源、原理,然后可以结合每一种方法的优点,组合使用,构建自己的个人管理系统。

ZARAH

 


关注公众号,查看更多文章与教程

 

 

感谢你的阅读,本文出自知常学社(李长太),转载时请注明出处,谢谢合作。
格式为:知常学社(李长太)(http://www.zhichangxueshe.com/2972/

发表回复

返回顶部

返回顶部